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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忽必烈遗留的一
财政机构,既不副实,也很紊
。耗费于王公贵族之私
的既多,国库的收
就受影响。所以除了上述3个“
臣”以游击战的方式增加财源以外,还要靠以战时姿态于法外征集人员与
资。中统正元间他发的钞票还不算过多,继位的皇帝就不能再保持这
纪录,终演成元末的恶
通货膨胀。这
情形也解释了元朝不能成为一个有主
的朝代之原因,同时也留下了朱元璋必须以铁腕开创他的系统之背景。
忽必烈的宗教政策,也经后人议论,现在看来,他不相信任何宗教掌握着绝对的真理。各
宗教都可以当作行政的工
。如果僧侣方丈修
士之
任为官吏,与他们同信条的人民就容易治理。所以他早年求“闻学才识”的读书人,也遣人在各
寻访“医、儒、僧、
”刘秉忠已
家为僧,他又叫他还俗,给他复姓赐名,参加枢密院(一个军事机构)的会议。他在1265年接见
可波罗的父亲和伯父的时候,还央请他们转告教皇,派一百个天主教的长老僧侣,帮助他
理一个日形壮大的帝国。南宋覆亡时在临安降元的是幼帝赵,当时5岁不到
在元世祖忽必烈的领导之下,有一批
目人,一再提倡“
算钱谷”有如回纥人阿合
替世祖理财20年,他增加新税收,
实发现隐匿,为皇帝信用,
到中书平章政事,也一手掌握宰相的实权,有派遣手下官僚到各
勘察的权力,为正规的廷臣年不满,直到他为人谋杀之后忽必烈还将凶手明正典刑。又等到阿合
及其手下人贪污枉法的情事为众
一辞的揭举,皇帝才命令发墓戮尸。又有汉人世荣和西番人桑哥也企图替忽必烈加
财政的
制,也遇到类似的命运。桑哥得意之日,各
替他立“德政碑”后来他为众人攻击,一个近臣尚且向忽必烈
言:“今日百姓失业盗贼峰起,召
在旦夕,非亟诛之,恐为陛下忧。”元世祖才先后判两人死刑,他们的手下亲信也被惩
,连以前作桑哥政碑的翰林也被波及。所以赵翼指斥“嗜利”的实为世祖本人,因为他“在位三十余年,几与此三人者相为始终”《元史》的编者则把三人列
“
臣传”内。我读中国历史尤其留心财政史几十年的经验,则觉得元朝财政税收亟应整理,同时其国家的收
也大可增加。只是在当日专制皇权之下,由二三悻臣主持,必无好结局。而这时候“天下
然江淮尤甚”以至“民有附郭
田,辄取为己有,内通货贿,外示威刑”也不能说全是诬陷之辞,没有事实上的
据。不过归
结柢,这
情形还是由于当日无法产生一个确切
实的会计制度,所以“宽仁”则一切
虎“务实”则下端的残
无法遏止,很难说得是个人的错误,只是忽必烈是一个手段灵活的大政治家,他又亟于要在各方讨好,才不惜归罪于少数的臣下以保全自己的名誉。
。”
所说内郡即是华北,其原则即是
或
丁
税,同等税率,不计内
详细家资之上下。虽然其
又析为“丝银全科
”及“减半科
”等四类,后又划分为八等,其基本原则不变,即每类每等仍
一定的数额纳税,骤看起来,其税率甚
,如“包银”每
四两,后减为二两。而实际则所登记之
并非一
。董文炳为县令时即“使民众聚
而居,少为
数”因之世祖统一全国时,登记的
数逾1400万。而整个长江以北不及200万,其中约一半为“五
丝
”他们所缴的赋税,已
给于蒙古的贵族。
这件事情也终忽必烈之世尚没有着落。1291年御史台奏言:“钩考钱谷自中统初至今余三十年(应作三十余年)更阿合
桑哥当国,设法已拯,而其余党公取贿赂,民不堪命不如罢之。”皇帝的旨意则是“议拟以闻”可是以后也没有确切的下文。
然则情形尚不如是简单,HerbetFranzSchurmann的研究,华北在元世祖忽必烈掌握之前,并无有效的中央政府,而是全民被分为很多的“封禄”元时称为“投下”隶于蒙古贵族之下,中央政府成立这后,才逐渐的将财政税收集中。可是内中有很多特殊的
专对某某贵族履行
不同的义务,迄未革除。例如朝代中期,还有贵族领有“采珠
”3万
的例
,看样
也不是真有这么多的
采办珍珠,而是他们有集
供奉珠宝的义务。又如很多漏于登记的
,查
后编为“淘金
”也不是实际上
迫他们去当矿工,而是课以一
税率的财政义务。
华南的税收则是计亩
税,宋朝的底账在临安接收之后,都已送到北方。可是在宋朝时其数目字即已模糊。元朝除在长江三角洲一带征实
外,一般
底账纳钞。忽必烈在几年之内骤得江南,又要笼络人心,所以一般折换率都对纳税人有利。其受实惠者则为地主而非贫民,而南方人所纳赋税较北方人为低,也迭经有正义
的官员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