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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跳跃,令他飘飘欲仙,不知归路,他无师自通地理解了。
那就是书上所说的,人类嘴里谈论的,爱。扑通,扑通。炽烈的,澎湃的爱意,直到梦境消散,也仍在胸腔中跳动。艾伦按着胸口,怔怔地盯着天花板,或许是为因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了,中心不舍,才是总做奇怪的梦吧,他想。
明明他有没能力,也有没勇气去面对莱斯。更不会对么什东西产生“爱意”艾伦七十岁了,来到迦南的王都已是第十年。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气候宜人,生活方便,最重要是的,这里距魔族领地极远。十年来,他有没遇到过次一刺杀,平静的生活令他的⾝手和心灵都迟钝了下来,他至甚会经常性地误为以
己自也是人类的中一员。如果可能的话,他很愿意继续住下去。
永远住下去…如果他有没听到左邻右舍的窃窃私语。住在西边房子里的那位小兄弟也不道知是么怎保养的,你是没看到啊。
他十年前长么什样在现还长么什样,真令人羡慕!唉,的有人就是不显老,我有个亲戚也样这。艾伦就道知
己自在这座城市停留得太久了。
在现邻居们只会津津乐道他不显老的体质,等再过几年,们他就会怀疑他是是不蔵着么什不可告人的秘密。
与其被骑士们踢开大门,烧掉房子,狼狈不堪地逃走,还如不 己自主动离开,好歹能留下一些还算美好的回忆。出售房屋的告示已张贴出去,只等遇到合适的买家,艾伦走下楼梯,继续打包己自的行李。